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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8-17 | 點閱數: 323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3日臺教人(四)字第1100086893號函辦理。 二、 查107年7月1日施行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撫條例)第18條規定:「(第1項)教職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一、任職滿5年,年滿60歲。……。(第3項)第1項第1款所定年滿60歲之年齡,對所任職務有體能上之限制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酌予降低。但不得少於55歲。……」 三、 復查特殊教育法第11條第1項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得設特殊教育班,其辦理方式如...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8-17 | 點閱數: 251
一、一般代理教師(合理員額虛缺)1名:無人報名 二、本次甄選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於110/8/18(三)辦理第3次甄選作業(3招) ,缺額如下。 (一) 一般代理教師(合理員額虛缺):1名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8-13 | 點閱數: 281
  上大國小附設幼兒園110學年度自辦定期契約進用廚工第1-3次甄選 一、召聘類別及缺額:幼兒園定期契約進用廚工1名。 二、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三、報名日期:110年8月19日起依序逐次辦理。 四、甄選日期:110年8月20日起依序逐次辦理。 五、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填寫。 六、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8-12 | 點閱數: 389
上大國小110學年度自辦鐘點教師第1-3次甄選 一、召聘類別及缺額:鐘點教師1名。 二、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三、報名日期:110年8月18日起依序逐次辦理。 四、甄選日期:110年8月18日起依序逐次辦理。 五、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填寫。 六、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8-12 | 點閱數: 219
一、 依本府交下教育部110年8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0046號函辦理。 二、 配合繼續維持疫情二級警戒,公私立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自110年8月10日至110年8月23日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合先敘明。 三、 前述加強防疫管制措施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說明如下: (一) 於加強防疫管制措施期間,家長如有照顧「12歲以下(意即未滿13歲)之學...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8-12 | 點閱數: 193
一、 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0年8月10日桃選一字第1100000931號函辦理。 二、 中央選舉委員會原建議將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人員及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納入優先接種COVID-19公費疫苗對象;惟自110年7月13日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開放18歲以上民眾進行接種意願登記。爰此,請轉知貴機關學校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儘速至「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進行意願登記,並依簡訊通知登錄預約接種。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8-10 | 點閱數: 140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部分條文修正如附件。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8-10 | 點閱數: 173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75047號函辦理。 二、 因應110年5月至7月疫情影響,為維護在職進修教師取得較高學歷辦理改敘之權益,若教師於110年10月31日前通過學位考試及取得學位證書,視為109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者,渠等向服務學校辦理較高學歷改敘時,改敘日期得溯自110年7月31日生效。倘教師未能於110年10月31日前完成者,則視同延畢,渠等辦理較高學歷改敘之日期,依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自申請之日生效。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8-10 | 點閱數: 292
上大國小110學年度自辦代理教師(合理員額)第1-3次甄選 一、召聘類別及缺額:代理教師(合理員額虛缺)1名。 二、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三、報名日期:110年8月16日起依序逐次辦理。 四、甄選日期:110年8月16日起依序逐次辦理。 五、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填寫。 六、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8-05 | 點閱數: 279
一、 本局110年7月27日桃教高字第1100065228號、同年月26日桃教中字第1100064786號及同年月22日桃教小字第1100063198號函諒達。 二、 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5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88號函略以,基於防疫需要,各機關學校人員如有接種疫苗需求之請假規定,簡述如下: (一) 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前往接種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者,均得給予疫苗接種假,各機關學校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成、核)或為其他不利處分;疫苗接種...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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