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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姿瑤 - 輔導室 | 2018-01-22 | 點閱數: 372

主旨:檢送本市107學年度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1份,請貴校宣傳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桃園區青溪國民小學107年1月10日青小輔字第1070000248號函暨本市107學年國民中小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第1次委員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1、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
2、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學生家長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學期)推薦,檢附創造能力優異特質之具體資料。
(二)初選報名日期:107年4月26日(星期四)至4月28日(星期六)每日9:00~16:00(逾期不受理)。
(三)初選鑑定評量日期:107年5月27日(星期日)。
(四)若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承辦學校經國國中,聯絡電話:3572699分機611及613。
三、本案簡章及報名表件請逕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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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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