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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3-05-02 | 點閱數: 10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4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54662號函辦理。
二、為增加旨揭競賽宣導能見度及資源運用,內政部消防署製作橫幅廣告及宣傳圖卡各1份,請貴校協助於網站刊登及透過各式宣導通路協助推廣,以擴大宣導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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