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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3-12-27 | 點閱數: 7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8日臺教學(一)字第1120125106號函辦理。
二、檢送衛生福利部原函、旨揭量表各1份及學習平台資訊(網址:https://reurl.cc/p5z47d、https://reurl.cc/gaOp94)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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