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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8-05 | 點閱數: 433
一、 本局110年7月27日桃教高字第1100065228號、同年月26日桃教中字第1100064786號及同年月22日桃教小字第1100063198號函諒達。 二、 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5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88號函略以,基於防疫需要,各機關學校人員如有接種疫苗需求之請假規定,簡述如下: (一) 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前往接種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者,均得給予疫苗接種假,各機關學校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成、核)或為其他不利處分;疫苗接種...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8-03 | 點閱數: 631
上大國小附設幼兒園110學年第1學期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公告 一、錄取人員 (一)一般代理教師(實缺):正取曾0儀 二、正取人員請依簡章於 110年08月4日(三)上午10時至12時至本校幼兒園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通知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報到時請繳交: 1.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2.學經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3.教師證證件正本及影本(或教育學程) 4.郵局通儲帳戶封面影本 5.1吋相片電子檔 6.錄取人員須於8/27前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7-29 | 點閱數: 780
一、缺額 (一)一般代理教師(實缺):正取1羅0君、正取2劉0珠 (二)一般代理教師(虛缺):正取汪0芝。備取吳0旻。 二、正取人員請依簡章於 110年07月30日(五)上午10時至12時至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通知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報到時請繳交: 1.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2.學經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3.教師證證件正本及影本或教育學程(無則免附) 4.郵局通儲帳戶封面影本 5.1吋相片電子檔 6.錄取人員須於8/27前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7-28 | 點閱數: 572
一、缺額 (一)一般代理教師(實缺):正取余0欣 (二)一般代理教師(虛缺):無人報名 二、正取人員請依簡章於 110年07月29日(四)上午10時至12時至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通知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報到時請繳交: 1.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2.學經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3.教師證證件正本及影本(或教育學程) 4.郵局通儲帳戶封面影本 5.1吋相片電子檔 6.錄取人員須於8/27前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7-27 | 點閱數: 386
一、 依本府交下教育部110年7月2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92392號函辦理。 二、 配合疫情警戒降級,公私立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自110年7月27日起至110年8月9日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合先敘明。 三、 前述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說明如下: (一) 前述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12歲以下(意即未滿13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7-27 | 點閱數: 536
上大國小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代理(課)教師甄選錄取公告 一、缺額 (一)代理教師 1.實缺3:無人報名。 2.虛缺1:無人報名。 二、本次甄選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缺額如下,於110/7/28(三)辦理第2次甄選作業(2招)。 (一)實缺3。 (二)虛缺1。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7-27 | 點閱數: 375
上大國小附設幼兒園110學年度自辦代理教師第1-3次甄選 (一)缺額:實缺1名 。   (二)報名費:免費。 (三)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四)餘詳見簡章。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7-20 | 點閱數: 670
110學年度自辦代理教師第1-3次甄選 (一)缺額:實缺3名 、虛缺1名。   (二)報名費:免費。 (三)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四)餘詳見簡章。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7-15 | 點閱數: 247
公務人員現於COVID-19防疫期間如有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之需要,係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4月13日修正發布之「因應COVID-19可能發生之人事問題及因應作為」相關說明辦理。茲因近期國內疫情升溫,為積極防止疫情傳播,公務人員於COVID-19防疫期間,因疫情嚴峻致無法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所定期限內請畢婚假者,得經機關同意,於疫情結束(按:經參考衛生福利部意見,上開疫情結束定為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後1年內請畢;又為保障公務人員請假權益,是類人員經服務機關同意延長婚假實施期限後,如於該期限內調職至他機關,仍賡續適用原經同意延長之婚假實施期限,無須另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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