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18-10-04 | 點閱數: 56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陳思利
電話:(03)3322101#7416
電子信箱:mani101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觀音區上大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107008203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桃園市原住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桃園市原住民教育審議委員會第五屆委員推薦表(380086800Y0000000_1070082033_Attach01.doc、380086800Y0000000_1070082033_Attach02.docx)
主旨:有關本市原住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第5屆委員代表人選推薦一案,敬請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各公所與學校踴躍推薦教師、學生家長及專家學者代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依據本要點第4點規定略以:「本會委員任期一年,自每年九月一日起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止,期滿得續聘之。」。爰本委員會第5屆委員任期1年,聘期自107年9月1日起至108年8月31日止,期滿得續聘之。
三、敬請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各公所與學校踴躍推薦教師、學生家長及專家學者代表,於107年10月12日(星期五)前填妥推薦表逕送本局小教科(承辦人陳思利)彙辦。
四、為符合推動性別平等委員之任一性別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之法規,敬請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各公所(校)推薦旨揭人員,能兼顧男女人數之比率,以利遴聘事宜。
五、隨文檢附本要點及推薦表各1份。
正本: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本市各區公所、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副本:本局國中教育科(含附件)、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