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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18-10-26 | 點閱數: 416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蔡惠萍
電話:(03)3322101-7418
傳真:(03)3358254
電子信箱:06211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觀音區上大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25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1070086867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實施計畫(公告版)(380086800Y0000000_10700868671_Attach01.docx)
主旨:檢送本市「108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團體及個人評選」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瑞梅國小107年10月12日梅小教字第1070006317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辦理教育部旨揭評選計畫,進行本市初選作業及推薦參加教育部複審團隊集訓。本市初選將推薦閱讀績優學校國中2所及國小3所;閱讀推手團體組6隊及個人組6名報部參加教育部複審(以上校數或隊數為暫訂,得視教育部來函調整校數)。
三、旨揭計畫重要事項(請詳參計畫書)說明如下:
(一)評選方式:
1、閱讀磐石獎:初選(書面審查)與複選(書面審查及口頭發表)。
2、閱讀推手:書面審查。
(二)收件時間:107年11月13日(星期二)前將書面資料逕寄(送)瑞梅國小教務主任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閱讀磐石獎複審:發表日期為107年11月27日(星期二),順序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四)集訓:代表本市參加教育部推動閱讀績優評選之學校,請參與本市閱讀績優學校集訓活動,暫訂於108年2月20日(星期三)辦理,國中組時間為上午9時至12時;國小組時間為下午1時至4時。
四、本局同意是日(107年11月27日及108年2月20日)出席發表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倘須課務派代,請專案報局。
五、獎金由本局另案核發(於評選結果公布後,由本局另函通知受獎學校將經費概算表送本局核辦)。
六、本案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規定核敘:
(一)桃園市閱讀磐石獎:
1、每組特優1隊:9人嘉獎1次、7人獎狀1張及每校獎金(補助閱讀教育推動經費)2萬元整。
2、每組優等2隊:7人嘉獎1次、7人獎狀1張及每校獎金(補助閱讀教育推動經費)2萬元整。
3、每組甲等3隊:5人嘉獎1次、5人獎狀1張及每校獎金(補助閱讀教育推動經費)1萬元整。
(二)桃園市閱讀推手:經本市評選推薦參加教育部「閱讀推手」之團體及個人各6隊(團體組以10人為原則),由本局頒發每人獎狀1張,以資鼓勵。
七、本案倘經本市推薦參加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團體及個人評選學校、團體或個人榮獲閱讀磐石學校或閱讀推手獎,則另以下列基準從優核敘:
(一)教育部閱讀磐石學校:獲獎學校3人記功1次,行政人員5人嘉獎1次,學校班級導師9人核予嘉獎1次,獎狀核實發給。
(二)教育部閱讀推手獎(團體組及個人組):獲獎人員記功1次(如非本府所轄單位人員改以獎狀獎勵之)。
正本: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
副本:本府教育局國中科(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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