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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19-02-13 | 點閱數: 30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侯靜怡
電話:03-3322101#7417
電子信箱:anitahou@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觀音區上大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108001172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研習計畫1份(1080011728_Attach01.pdf)
主旨:有關本市「107學年度補救教學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補救教學跨年段教學研習計畫(子計畫15)」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7學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辦理。
二、本案聚焦國小補救教學之教學策略,期透過跨年段教學暨差異化教學,參與討論與實作分享,增進教師專業知能。
三、旨揭研習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
1、已接受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現職8小時或非現職18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之人員。
2、學校實際參與補救教學教師,增進運用補救教學之教學策略,強化各校補救教學成效。
(二)研習時間:108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8時50分至下午4時10分。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蘆竹區光明國民小學。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網址:http://passport.tyc.edu.tw,開課單位:蘆竹區光明國小),報名人數預計70人,囿於場地限制,請勿現場報名。
四、參與旨揭研習人員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另例假日參與研習人員,本局同意於研習結束後1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
五、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具;該校停車位有限,請儘量共乘或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六、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聯繫本市光明國小輔導室陳主任(聯絡電話03-3127066,分機610)。
七、檢附旨揭研習計畫1份。
正本:本市各市立國小
副本:桃園市龜山區南美國民小學補救教學資源中心(含附件)、桃園市蘆竹區光明國民小學(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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