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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19-02-18 | 點閱數: 34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侯靜怡
電話:03-3322101#7417
電子信箱:anitahou@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觀音區上大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108001263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附件一期程規劃、附件二:補救教學到校諮詢人員個人資料表及知會同意書、附件三:補救教學入班輔導人員個人資料表及知會同意書(1080012630_Attach01.pdf、1080012630_Attach02.docx、1080012630_Attach03.doc)
主旨:有關本市補救教學到校諮詢及入班輔導委員培訓需求調查一案,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月19日召開108學年度補助辦理補救教學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課中增置代理教師計畫、107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績優楷模評選實施計畫撰寫說明工作會議辦理。
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預計於108年度協助辦理縣市補救教學到校諮詢及入班輔導委員培訓,倘經評估符合開班人數條件,預計108年8月至10月辦理研習課程、108年8月至109年5月辦理實習訓練課程、109年3月及7月辦理資格審核,詳細期程規劃如附件1。
三、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參加培訓,有意願者請於108年3月20日前填妥個人資料表及參與培訓知會同意書(詳附件2及附件3),以限時掛號郵件方式寄至本市南美國小(本市補救教學資源中心徐雲蘭小姐或張晏甄小姐收,收件資訊:333-92桃園市龜山區南美里南上路99號,信件標題「報名本市補救教學到校諮詢及入班輔導委員培訓」)。
四、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補救教學資源中心專責人員徐雲蘭小姐或張晏甄小姐(聯絡電話:03-3126250轉213)。
正本: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副本:本局國中科(含附件)、桃園市龜山區南美國民小學(本市補救教學資源中心)(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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