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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19-04-24 | 點閱數: 32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候用校長 張艷芬
電話:(03)3322101~7417
電子信箱:yenfen@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觀音區上大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108003209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坊間補習班假藉本局名義行銷有關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課程內容及學生測驗並收取相關費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邇來頻接獲家長電話陳情本局委請私人機構辦理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家長說明會及學生付費測驗相關案件。
二、有關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宣導與相關事宜,本局未委請坊間補習班或私人機構辦理,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與加強宣導。
三、另本局於108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7時至9時假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國小及108年5月1日(星期三)下午7時至9時假桃園市中壢區元生國小分別辦理12年國教課綱家長宣導說明會,請貴校鼓勵家長踴躍參與;並請學校妥善利用班親會及親職教育日等活動,適時宣導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相關資訊,俾利家長理解與參與。
正本: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
副本:桃園市家長會長協會、桃園市高中小學家長會長協會、桃園市教師會、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黃幸惠老師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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