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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19-06-24 | 點閱數: 27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彭筠凱
電話:(03)3322101~7455
電子信箱:10008980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觀音區上大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21日
發文字號:桃教體字第1080053916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五(1080053916_Attach01.doc、1080053916_Attach02.doc)
主旨:暑假將至,請貴校務必落實水域安全宣導,避免溺水事件發生,並請將水域安全宣導及自救救生能力等概念納入相關課程計畫,強化學生水域安全知能,請查照。
說明:
一、請貴校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如各項會議、朝會、宣導活動等集會方式,並利用學校網站、LED電子字幕機、簡訊及電子郵件等管道加強宣導。
二、為了讓學生方便記誦,教育部體育署提出「救溺五步、防溺十招」及「決定命運的水中自救4招」,請貴校務必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向學生說明宣導。(提供相關宣導影片供參: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Ho8ygc3oxs及http://www.sports.url.tw/waterroom/index/cat/7/index.html)
三、請貴校班導師於所屬班級加強進行水域安全宣導,提醒學生假日出遊安全,另務必將相關事項於家庭聯絡簿上特別宣導,提醒家長共同留意學生安全。
四、「生命無價」!本局再次籲請學校重視水域安全,切勿輕忽任何有可能發生的危險,結合任何可運用之資源,守護學生生命安全。
五、檢附「108年水域安全宣導重要事項」,請貴校配合辦理;另提供「水域活動安全教育檢核表」供貴校做為自我檢核之用。
正本: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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