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如附件
任 教 類 別 |
性 質 |
名 額 |
聘 期 |
課後照顧(4、5年級) |
鐘點教師 |
正取2名、備取1名 |
111年8月30日至112年6月30日(不含寒假) |
1. 徵聘名額:正取 2名,備取1名,未達錄取標準,本校得不足額錄取。 2. 若開學後招生人數每班未達 20人,學校得併班或停開,教師不得提出異議,並全力配 合學校安排。 3. 為因應後續學生加入,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依序聘用。 4. 若經錄取老師,需配合完成各項成果,若無法配合,則可中途解聘,不得異議。 5. 聘用期間每次最長為一學年。本校將不定期召開考核會議,針對服務情形給予成績,服 務成績優良者,經學校審核通過後,得依服務成績順序免甄選續聘一學年,並以免甄選 二次為限。 6. 服務人員依實際授課鐘點計薪,鐘點費依市府規定標準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