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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 人事室 | 2016-03-17 | 點閱數: 411

依據桃園市政府105年3月15日府人給字第1050053260號函辦理。

主旨: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有關104年至106年「闔家安康-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第1年度保險期間將屆期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5年3月7日總處給字第1050034457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保險經人事總處公開徵選,由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山人壽)獲選承作,辦理期間自104年4月1日至106年3月31日止,為期2年,其中第1年度保險期間將於105年3月31日屆期,為維護在保者之保險權益,請轉知所屬同仁上開屆期訊息。
三、又目前南山人壽就本保險專案部分,提供相關宣導說明及文件收送等服務,各機關學校如有相關需求,請逕洽該公司瞭解,洽詢電話:0800-02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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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80086800Y0000000_0053260A00_ATT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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