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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6-06-20 | 點閱數: 498

一、本案前已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於105年6月1日桃教中字第1050042840號函通知辦理合先敘明。
二、旨揭博覽會訂於本(105)年7月26日(星期二)至7月31日(星期日)辦理,會場為中央大學依仁堂籃球館及羽球館。 
三、本案各區國中小參觀科學教育博覽會時間規劃如下(附件1),未回傳本案參訪人數調查表(如附件3)的學校視同配合參訪時程辦理參加,並務必6月22(星期三)回傳調查表以利匯報教育局。
(一) 7月26日(星期二):上午9點至12點:桃園區各國小;下午1點至4點:大溪區各國中、八德區各國中、大園區各國小。 
(二)7月27日(星期三):上午9點至12點:八德區各國小、復興區各國小、介壽國中;下午1點至4點:龜山區各國中、楊梅區各國中、龍潭區各國中。
(三)7月28日(星期四):上午9點至12點:大溪區各國小、新屋區各國小;下午1點至4點:龍潭區各國小、蘆竹區各國小(四)7月29日(星期五):上午9點至12點:龜山區各國小、觀音區各國中;下午1點至4點:觀音區各國小、楊梅區各國小。 
(五)7月30日(星期六):上午9點至12點:平鎮區各國小、新屋區各國中;下午1點至4點:桃園區各國中、蘆竹區各國中。 
(六)7月31日(星期日):上午9點至12點:中壢區各國小;下午1點至4點:中壢區各國中、平鎮區各國中、大園區各國中。 
四、本次專車可提供學生、家長及教職員共同搭乘,請各校務必於6月22日(三)前完成參加人數調查,並請於完成表格核章後,傳真至本市大崗國中教務處設備組賴瑋翎組長收或掃描寄至電子信箱(傳真:03-328-8956,電子信箱:stacy@dgjh.tyc.edu.tw),以利本校匯報教育局。
五、本案各校補助交通費每台車最高6,000元整(復興區各校最高8,000元整),因經費有限,除已回傳核定之學校外,各校僅提供一輛,相關憑證(附件2)請依各校核銷程序辦理完畢後,連同統一收據寄至本市大崗國中設備組俾利請款撥款。 
六、本案星期六及星期日帶隊教職員同意於活動後6個月內,以課務自理方式覈實補休。 
七、 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市大崗國中教務處設備組賴瑋翎組長,聯絡電話:03-328-0888轉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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