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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主任 - 教務處 | 2017-09-06 | 點閱數: 336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客家委員會促進地方客語整體發展作業要點」及本局106年施政計畫辦理。
二、旨案申請單位為本市各機關、學校、立案社團,另里辦公處以區公所為申請受理單位。
三、106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謹訂於106年11月18日(星期六)舉行;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6年9月11日(星期一)截止,建議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前往報名網站(https://abst.sce.ntnu.edu.tw/hi_hakka106)查詢認證重要資訊、下載歷屆試題及報名。
四、為鼓勵各級學校踴躍報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本次認證針對19歲以下報名者免收任何費用;其他報名者,僅需繳納報名費新臺幣250元。
五、檢附「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機關學校、社團及區公所推展客家語言補助作業實施計畫」、「106客語中級暨中高級認證海報圖檔」、「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客家委員會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參加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計畫」及「桃園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勵計畫」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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