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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主任 - 教務處 | 2017-09-22 | 點閱數: 35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實施要點暨本市106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內容摘要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甄選內容:校內實施藝術與人文教育故事,如藝術家與校內教師協同教學、藝術與人文教育對學生產生影響等,及令人感動或成果斐然之事蹟。
(二)參加對象:
1、本市各市立國中小學校。
2、106年申辦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學校至少繳交1件作品。
(三)徵稿收件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文山國民小學(收件人:教務處陳英叡主任,e-mail:chopincer@wsps.tyc.edu.tw,電話:03-3601400轉210)。
(四)截止收件日期:106年10月27日(以郵戳為憑)。
(五)獎勵方式: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及「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辦理,評審得依作品件數與水準酌予調整或從缺。
1、第一名:取2名,每件作品最多3名教師,各核予嘉獎1次。每件作品核給著作分數0.2分,數人合著之作品依作者人數平均給分。每件作品發給每千字870元,不足千字每字0.87元,每件上限3,000元撰稿費。
2、第二名:取4名,每件作品最多3名教師,各核予獎狀1張。每件作品核給著作分數0.15分,數人合著之作品依作者人數平均給分。每件作品發給每千字870元,不足千字每字0.87元,每件上限2,100元撰稿費。
3、第三名:取6名,每件作品最多3名教師,各核予獎狀1張。每件作品核給著作分數0.1分,數人合著之作品依作者人數平均給分。每件作品發給每千字870元,不足千字每字0.87元,每件上限1,600元撰稿費。
(六)獲獎作品授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將電子檔彙整建置於本市藝文深耕分享平台以利楷模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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