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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輔導主任 - 教務處 | 2017-09-28 | 點閱數: 279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9月26日臺教師(一)字第1060137495號函辦理。
二、旨揭雙獎聯展活動,將於北、中、南三區進行巡迴展出,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北區:
1、時間:106年9月30至10月29日。
2、地點: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第1、2展覽室。
(二)中區:
1、時間:11月1日至11月19日。
2、地點: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山月軒、中興畫廊。
(三)南區:
1、時間:11月24日至12月12日。
2、地點:高雄市文化中心至上館。
三、本案聯絡人:許小姐,電話:02-77365653。
四、活動詳細資訊請逕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官網(http://www.arte.gov.tw/)查詢,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電子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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