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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主任 - 教務處 | 2017-11-06 | 點閱數: 283

一、本校106年9月22日霄小教字第1060006697號函諒達。
二、本案原收件日期至106年11月12日止,為鼓勵學生踴躍參與,延長收件時間至106年11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電子檔稿件亦同,並請電話詢問電子檔案寄送情況,餘請依前開函示辦理。
三、檢送旨揭甄選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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