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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主任 - 教務處 | 2017-11-27 | 點閱數: 320

一、依桃園市106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研習時間:106年12月2日(六)8:30-16:30。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小。
四、研習課程:如附件,桃園市106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計畫(國小數學領域埔心國小場)。
五、研習對象:
(一)本市蘆竹區、大園區、龜山區之學校請務必指派數學領域召集人或教師參加。
(二)倘有剩餘名額,鼓勵其他各區學校有興趣之教師參加。
六、研習人數:以45人為限。
七、報名方式:請各校參加人員於12/2日前至教師研習系統報名(開課單位:埔心國小)。
八、參加本研習之教師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由所屬學校本權責給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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