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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主任 - 教務處 | 2017-12-04 | 點閱數: 323

一、依據國立中興高級中學106年11月27日興中學字第1060008645號函及本局106年11月22日桃教終字第1060093348號函(諒達)。
二、107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即日至107年1月15日止,請各單位薦報資料(含推薦表、優良事蹟備審資料)檢送一式3份,及薦報資料電子檔光碟乙份,郵寄核章正本至本局終身學習科施玠羽小姐(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由本局彙辦審查後轉陳教育部評選,請各校依旨揭計畫內之推薦表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
三、有關薦報作業等事宜問題,請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杏壇芬芳獎助理劉建成先生,電話:049-2332110轉322。
四、旨揭計畫及表格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檔案下載區(http://163.30.76.50/web_05.php)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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