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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主任 - 教務處 | 2018-03-21 | 點閱數: 329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及本局106年10月18日桃教小字第1060080278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時間:107年4月17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共6小時。
(二)地點:桃園市立大溪高中篤行樓3樓會議室。
(三)對象:本案為教學輔導教師研習,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20名為限。
1、參與學校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且具有進階評鑑人員證書資格並受學校推動小組及教評會(或課發會)推薦之教師。
2、必須已參加過教學輔導教師儲訓實體研習24小時課程之教師。
(四)報名時間與方式:參加研習活動教師請務必於研習前一日至「精緻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網址:http://tepd.moe.gov.tw/)完成報名。
(五)有關研習內容詳閱實施計畫(如附件)。
三、旨揭研習參加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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