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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主任 - 教務處 | 2018-03-26 | 點閱數: 27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3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27690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自105年起委請相關單位協助辦理國民中小學階段種子講師培訓相關研習,所培訓之種子講師將協助宣導及推動新課綱。
三、107年上半年賡續規劃北、中、南各1場次之國民中小學階段種子講師培訓研習,研習時間自107年4月至6月。
四、旨案報名優先推薦具課程教學專長之專家學者、國教輔導團專任輔導員、具領導人證書、進階證書之國教輔導團團員、前導學校之校長、主任、教師,將依報名情形核予錄取名單。
五、辦理之時間、地點詳如附件,請貴校欲參加之人員於107年3月23日下午3時前逕上網址(https://goo.gl/g6vuME)填具報名資料後,由本局統一報名。
六、貴校教師參加旨揭研習經學校同意核予公假及課務排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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