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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3-05-04 | 點閱數: 111

主旨:轉知112年度桃園市國小藝術領域「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研習課程一案,報名相關訊息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辦理。
二、參加對象:本市國民小學藝術教師。
三、地點:同安國小(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十一街48號)。
四、內容與時間: (一)場次一:5月13日(六)9:00-16:00:藝起玩iPad(一), 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承辦單位: 同 安國小,活動編號:E00014-230400005。 (二)場次二:5月27日(六)9:00-16:00:藝起玩iPad(二), 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承辦單位: 同 安國小,活動編號:E00014-230400006。
五、參加研習的教師請務必攜帶iPad,課程內容請詳見附件。
六、本校停車位有限,請盡量共乘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七、敬請同意貴校所屬教師按計畫時程給予研習公假前往,各 場次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12小 時,參加研習的教師與工作人員得擇期於 2 年內覈實補 休,課務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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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文-112年度桃園市國小藝術領域「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研習課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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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桃園市辦理112年度「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協力學校推動計畫(桃園區同安國小)【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小藝術領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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