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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05-09 | 點閱數: 22

主旨:轉知教育部有關「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業於113年5月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1190A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1190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王小姐,電話:(02)7736-7414。
四、檢送發布令影本及法規命令條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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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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