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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幼兒園主任 - 幼兒園 | 2024-12-09 | 點閱數: 126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 限實施辦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暨本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揭鑑定相關訊息摘錄如下(詳如鑑定簡章)

()申請資格(申請者須同時符合下列3項條件)

1、設籍本市(有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至少1人共同設籍)

2、年滿五足歲以上未滿六足歲(民國10892日至109 91日出生)

3、身心發展狀況良好,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 國小一年級兒童相當,經家長初步評估提早入學對兒童學習有助益者。

(鑑定說明會、報名及鑑定期程:

1、鑑定說明會:11414(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

2、初審及初選報名:11414(星期六),上午11時至下午3時。

3、初選鑑定:114215(星期六),上午9時起。

4、複選報名:11435(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

5、複選鑑定:114315(星期六),上午830分起。

()辦理地點:龍安國小(桃園市蘆竹區文中路一段35)

三、附桃園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未足齡 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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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園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未足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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