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助理
>桃園市觀音區上大國民小學
>約僱人員
>約僱
>無
>1
>2
>桃園市
>115/10/07~1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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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無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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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學校規劃,辦理學校相關行政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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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觀音區上大國民小學(桃園市觀音區大湖路一段5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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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hao@tjes.ty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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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期間:現缺,惟甄選後錄取人員須俟報市政府同意後通知報到任用,聘期自市政府同意後通知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本職缺係配合補助款進用,倘僱用原因消失或經費不足支應或年度預算如未獲通過,即無條件終止契約(即無條件解僱)。116年度預算經費如立法院通過,且經機關考核通過,得於116年度續聘。
⼆、約僱⼈員進⽤及考核: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員進⽤及考核要點」辦理。
三、計酬⽅式:依據「⾏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各機關約僱⼈員僱⽤辦法」辦理,以約僱5等280薪點(惟薪點折合率依⾏政院訂頒規定調整),折合⽉薪為38,948元。
四、報名⽅式:
(1)請填寫甄選簡章附件1之「桃園市觀音區上大國民小學115年度辦理充實行政人力約僱助理甄選報名表」並依報名表所列檢⿑附件(相關證明⽂件影本以A4列印,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及附件2之切結書。
(2)請於公告日起至115年10月12日(星期一)10:00以前親送(每日15:30以前)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桃園市觀音區上大國民小學(桃園市觀音區大湖路一段540號)人事室辦理報名,信封請加註應徵約僱助理,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
五、備註:
(1)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員2名,如無適當⼈選,得從缺;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內有效,未錄取者不另⾏通知。
(2)務必參閱簡章詳細內容。
六、報名事宜聯絡⼈:賴先生 03-4901174分機710。
l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stes.tyc.edu.tw/113schoolmagazine/%E9%A6%96%E9%A0%81
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stes.tyc.edu.tw/113schoolmagazine/%E9%A6%96%E9%A0%81
link to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I-YfDQppRvyMk686kIw6SBbssEIZ6WnT/view?usp=sharing
link to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I-YfDQppRvyMk686kIw6SBbssEIZ6WnT/view?usp=sharingl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stes.tyc.edu.tw/113schoolmagazine/%E9%A6%96%E9%A0%81
l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stes.tyc.edu.tw/113schoolmagazine/%E9%A6%96%E9%A0%81link to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AXdrxzgdGrHK7k94y0XMe7xqeUhT_qdG/view?usp=sharinglink to https://youtu.be/jJOMVWY3-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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