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04年7月30日桃教小字第1040055806號函續辦。 |
二、 | 本市申辦104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學校計桃園國小等85校(如附件),經教育部行政審查業全數通過,各校補助經費俟該部核定後另行轉知,先予敘明。 |
三、 | 本案本局辦理旨揭活動共計16場次,活動訊息摘錄如下: |
(一) | 各場次辦理時間及地點(詳參附件): |
1、 | 八月份場次:圳頭國小、山頂國小、楓樹國小、大湖國小、桃園國小、瑞豐國小、仁和國小、慈文國中、楊梅國中、大崙國中(計10場次)。 |
2、 | 九月份場次:永順國小、上大國小、龍岡國中(計3場次)。 |
3、 | 十月份場次:大竹國小、楊心國小、武漢國中(計3場次)。 |
(二) | 參加對象: |
1、 | 本(104)學年度申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尚未取得初階研習時數之市立學校承辦主任及校長。 |
2、 | 本學年度初次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之市立中小學教師。 |
3、 | 本學年度繼續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市立中小學校師,但未取得評鑑人員初階研習時數者。 |
四、 | 查教育部「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初階研習、進階研習、教學輔導教師研習與認證作業規定」,凡報名參加初階實體研習前,須先參加線上遠距教學課程;基此,請參加人員務必於研習前登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線上課程學習平臺(網址:https://olc2.moe.gov.tw/tepd_olc/)完成線上課程及檢測,以免影響日後認證權益,請各校惠予留意並轉知參加教師知悉。 |
五、 | 本案請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尚未取得初階研習時數之學校校長、承辦主任及教師,務必擇一場次參加;參與人員本局准予公(差)假登記,倘活動期間適逢例假日,併得於6個月內在課務自理且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休。 |
六、 | 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暨104學年度申辦學校名冊各1份。 |
(三) | 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於研習前逕至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網址:http://tepd.moe.gov.tw/)[首頁─最新研習活動─更多最新研習活動]完成報名,並請務必準時出席,全程參與者核予12小時研習時數。 |
l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stes.tyc.edu.tw/113schoolmagazine/%E9%A6%96%E9%A0%81
link to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AXdrxzgdGrHK7k94y0XMe7xqeUhT_qdG/view?usp=sharinglink to https://youtu.be/jJOMVWY3-8M
link to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C_gdZndU9s
link to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fpNykQ0g4M 上大國小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
經濟部水利署抗旱節水專區
桃園市政府
桃園市教育局
國家教育研究院
各校網路電話
教育處網路訊息填報系統
公文附件下載
基層公文整合系統
家長辦理轉學作業注意事項
公務填報系統
學校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要點
修膳系統
教育儲蓄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