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先於100年9月22日發出「高雄市偏鄉小校兼代課教師的比例超高,有學校一半以上的課程由臨時人員來上,教育局為了省錢,嚴重犧牲學生受教品質」之新聞稿,指出教師員額編制控管,致兼代課教師的比例偏高問題,是日隨即檢具相關資料向監察院檢舉陳情。
二、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後再於101年10月29日就國中小兼代課教師比例偏高,嚴重斲傷學生受教品質情事,再次向監察院陳情。並經監察院於101年10月11日公布「101教正0017號糾正案文」糾正教育部案文,文中明白指出,教育部於課稅配套措施未能妥善規劃之下,造成目前兼代課比例偏高的情況,存在「鐘點代課教師難覓、學校代課鐘點教師遽增、教學品質掌控不易、學生問題處理與親師溝通問題紛雜不一、甄選代課師資繁複且流動性高等,而影響教學品質」等問題,認教育部「難辭違失之責」,爰依法提案糾正,先予敘明。
三、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向監察院陳情上開情事,檢附相關附件資料,即以「學生每週學習總節數」與「教師每週總授課節數」設算,兼代課教師比例偏高問題,爰應以學生總節數與教師授課數設算配置教師員額,不應以班級數配置教師員額,併予敘明。
四、有關教師兼任行政工作減授節數,教育主管機關應另補足相關教師員額,以避免兼任行政教師減授節數造成其他教師超鐘點或由改聘兼代課教師授課,再予陳明。
五、據悉貴部依監察院糾正意旨,將於105學年度推動旨揭方案,以解決國小教師編制偏低及兼代課比例偏高問題。惟應督導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考量未來少子化趨勢,精算教師員額,以避免造成校園人力動盪。
六、依據貴部所列「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附表」(如附件),擬修訂編制準則,依附表班級數配置教師員額編制數,然有關國民中學部分,應考量少子化造成減班超額情事,予以合理教師員額編制。
七、另貴部於擬(修)訂相關教育政策及攸關教師權益之問題,不應僅通知自己屬意之個別工會私下協商或私相授受,恐有違複數工會併存下之雇主中立維持義務案,本會建請貴部應正視複數工會之存在,以避免產生不當勞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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