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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呂慧鈴 - 教務處 | 2016-03-14 | 點閱數: 370

主旨:為辦理「105年藥物濫用學生心理輔導計畫」,請貴單位協助宣導,並轉介藥物濫用之學生接受本計畫服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5年毒品危害防制計畫暨105年桃園市藥毒癮者家庭服務計畫辦理。
二、本計畫藉由專業心理師,協助藥物濫用學生進行心理輔導,以心理層面來協助學生處理藥物成癮問題,而達毒品防制之效。
三、服務對象:使用二、三、四級毒品而欲戒毒之本轄各級學校之學生、受桃園地方法院觀護人保護管束之少年(應排除正在進行替代治療者及無重大內外科疾病者)。
四、計畫期程:即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額滿為止。
五、檢附實施流程圖、同意書、規約及轉介單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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