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二、本市105學年度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辦作業時程如下:
(一)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
1、個人申請案:105年4月23日至4月30日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向學生設籍學校提出申請。
2、團體申請案:105年4月23日至4月30日由參加學生之法定代理人,以團體成員設籍本市占最多數者,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共同向本局提出申請。
(二)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1、無申請合作學校:
(1)個人申請案:105年4月23日至4月30日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送交至本市平興國小提出申請。
(2)團體申請案:105年4月23日至4月30日由參加學生之法定代理人,以團體成員設籍本市占最多數者,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共同向本局提出申請。
(3)高中階段申請計畫書,請依附件格式撰寫。
2、有申請合作學校(具學籍者):
(1)檢附「學校合作計畫書」(須學校同意、核章)。
(2)屬高一新生者,於確定入學學校後,於105年7月5日前補送「學校合作計畫書」,逾期者,視同無申請合作學校。
三、申請案彙整:105年5月7日前各設籍學校進行上開申請案資料檢核、通知補件作業後,轉送至本市平興國小(輔導室)彙整,俾利轉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
l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stes.tyc.edu.tw/113schoolmagazine/%E9%A6%96%E9%A0%81
link to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AXdrxzgdGrHK7k94y0XMe7xqeUhT_qdG/view?usp=sharinglink to https://youtu.be/jJOMVWY3-8M
link to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C_gdZndU9s
link to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fpNykQ0g4M 上大國小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
經濟部水利署抗旱節水專區
桃園市政府
桃園市教育局
國家教育研究院
各校網路電話
教育處網路訊息填報系統
公文附件下載
基層公文整合系統
家長辦理轉學作業注意事項
公務填報系統
學校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要點
修膳系統
教育儲蓄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