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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長 - 輔導室 | 2018-06-24 | 點閱數: 245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2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019845E號函及本市106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3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為提升學校執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為人防治教育人員之知能。
三、參訓人員:請各國中務必指派1名人員參加,其餘學校請公告周知鼓勵參訓,參加人員請給予公(差)假登記。
四、研習日期:107年7月至12月。
五、報名表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教師證正反影本及身分證正反影本於第一次上課時繳交。
六、若有任何疑問,請洽祥安國小輔導室,電話:4192136分機610、傳真:469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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