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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18-09-03 | 點閱數: 35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張艷芬
電話:(03)3322101~7417
電子信箱:yenfen@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觀音區上大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8月2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07006346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有關貴校所報「107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計畫」一案,同意備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總綱辦理。
二、 查上開總綱(六)實施要點3課程實施(2)課程計畫D.規定略以:「各校應於學年度開學前,將學校課程計畫送所屬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並於開學2週內將班級教學活動之內容與規劃告知家長。」,核先敘明。
三、 爰本局於107年7月23日召開「本市107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計畫」審閱備查會議,決議貴校課程計畫審閱通過,准予備查。請貴校將107學年度課程計畫備查通過公文日期、文號及課程計畫於學年度開學前公布於學校網站首頁專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將以不定期抽查方式進行審閱,請各校務必配合辦理。
四、 本案攸關一般性補助款執行成效,為免影響本市年度考核成績,請貴校於107年8月24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完成課程計畫上傳學校網站首頁作業,俾利家長學生查詢。
五、 另本市107學年度前導學校得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規劃課程,並於課程計畫上傳至學校網站首頁公告時,標註「桃園市107學年度前導學校」。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
副本: 本局國中教育科、桃園市平鎮區忠貞國民小學教師姜吟芳、桃園市中壢區內壢國民小學組長邱明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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