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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長 - 輔導室 | 2018-10-09 | 點閱數: 647

一、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07年10月5日桃家防字第1070014703號函辦理。
二、本市列管中高再犯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近期遷居桃園區同安派出所轄區,其居住地鄰近多所國中小學校園。基於犯罪預防及兒少保護前提,請鄰近國中小學加強宣導學童注意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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