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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18-11-14 | 點閱數: 32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候用校長 張艷芬
電話:(03)3322101~7417
電子信箱:yenfen@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觀音區上大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107009645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研習(380086800Y0000000_1070096456_Attach01.doc)
主旨:檢送本市107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與教學輔導教師儲訓暨社群召集人增能研習實施計畫『桃園市107學年度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7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暨本局107年10月1日桃教小字第1070078725號函辨理。
二、本計畫為培訓並建立擔任專業回饋工作之人力資源,並協助本市宣導公開授課之共同備課、觀課、議課運作模式。
三、旨揭研習分2梯次辦理,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
1、第1梯次自107年12月8日(星期六)至107年12月9日(星期日)。
2、第2梯次自108年1月31日(星期六)至108年2月1日(星期日)。
(二)研習地點:桃園市桃園區西門國小2樓圖書室。
(三)參加對象:
1、具3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並有3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教師。
2、具舊制評鑑人員初階證書,或完成「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課程」6小時教師。
四、參加研習者須先於「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atepd.moe.gov.tw/)註冊帳號,並編輯任職學校,始得報名,請各校教師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報名登錄。完成全部研習後,核給12小時研習時數。
五、本研習須全程參與12小時,方能核予研習時數。各場次研習皆於當日上午8時40分開始報到,請準時出席避免影響講師授課。
六、相關注意事項詳如附件,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教專中心助理張家綺(聯絡電話:03-3342351分機29)。
正本: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副本:本局國中教育科、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本市教專中心助理張家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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