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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18-11-20 | 點閱數: 29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候用校長 鍾美華
電話:(03)3322101#7524
電子信箱:90004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觀音區上大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20日
發文字號:桃教中字第107009809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380086800Y0000000_1070098095_Attach01.docx、380086800Y0000000_1070098095_Attach02.jpg)
主旨: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辦理「107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國教輔導團輔導員開放課堂」活動,敬請惠予公告周知,並轉知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及本市107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因應108年全面實施新課綱,總綱明訂全國中小學校長及教師每學年至少公開授課一次。本市各領域國教輔導員率先公開課堂教學,以為引領共學示範,落實專業對話。
三、旨揭活動訊息說明如下:
(一)實施對象:
1、開放課堂教師:由本市國民教育輔導 各學習領域/議題推派輔導員參與開放課堂公開授課。
2、參與觀課、議課教師:本市各國中小教師自由參加。
(二)實施方式:
1、由本局委請承辦學校印製「107學年度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開放課堂」海報,寄送本市各國中小學校。
2、輔導員開放課堂課程相關資訊請洽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網址:http://ceag.tyc.edu.tw/ceag/pages.ph或掃瞄海報上QR Code條碼。
3、參與觀、議課教師請洽欲參加場次學校報名及核予研習時數。
(三)實施期程:即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
四、檢陳本案實施計畫及海報電子檔。
正本: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學
副本:本局國小教育科(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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