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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19-02-13 | 點閱數: 320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函
地址:32546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承辦人:范姜怜穎
電話:03-4096682#2001
傳真:03-4896790
電子信箱:459004@tychakka.gov.tw
受文者:桃園市觀音區上大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12日
發文字號:桃客文字第108000101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1080001017_Attach01.docx)
主旨:檢送「108年度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為增進市民認識客家文化之美,了解客家語言,並鼓勵市民學習客語,提高報考客語能力認證之意願,爰依據客家委員會「客家委員會促進地方客語整體發展作業要點」訂定旨揭計畫。
二、請於各項認證考試報名截止後5個工作天內提出申請,並於認證考試結束後1個月內,檢具自行收納款項收據(或領據),補助項目支出原始憑證正本、彙整補助請領清冊、到考證明,連同存款銀行名稱、帳號、戶名、本局核定公文影本、活動總經費明細表,送本局申請撥款結案。
正本:本府各局處(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除外)、本市各區公所、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桃園果菜市場公司、桃園大眾捷運公司、桃園航空城公司、本市客家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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