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林語軒
電話:(03)3322101#7420
電子信箱:1001024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觀音區上大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108001038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實施計畫(1080010382_Attach01.doc)
主旨:檢送本市辦理「107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專書閱讀測驗」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7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專書閱讀測驗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測驗重要訊息,摘錄如下:
(一)報名時間:108年2月18日(星期一)起至同年3月5日(星期二)止,逕至同安國小教師專書閱讀專網(http://blog.taes.tyc.edu.tw/tycreading/)登錄報名,逾期不予受理,請貴校協助提醒有意報名教師於規定時限內完成報名手續。
(二)測驗日期及地點:108年4月14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12時假本市同安國小舉行;請參與人員儘可能採取共乘方式或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前往應試。
(三)本測驗活動採筆試方式辦理,選讀書目計6科,每位測驗者報名每科書目考試費用為新臺幣200元整,每人至多報考5科書目(請自行衡量書寫速度與能力,決定報考科目數)。
(四)參加測驗人員獎勵方式如下:
1、單科成績達90分(含)以上者,每本書籍頒發獎狀1紙(視同著作0.2分),並核予24小時研習時數,以資鼓勵。
2、單科成績達80分(含)以上,未達90分者,每本書籍頒發獎狀1紙(視同著作0.15分),並核予18小時研習時數,以資鼓勵。
3、單科成績達70分(含)以上,未達80分者,每本書籍頒發成績證明,核予15小時研習時數,以資鼓勵。
4、單科成績達60分(含)以上,未達70分者,每本書籍頒發成績證明,核予10小時研習時數,以資鼓勵。
5、單科成績為59分以下者,不予獎勵。
6、測驗當日準時應試者(不限科目),給予基本研習時數2小時。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市同安國小教務處,聯絡電話:(03)3269251轉210;旨揭實施計畫請逕上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首頁下載。
(六)檢附實施計畫1份。
正本: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副本:本局幼兒教育科(含附件)、本局國中教育科(含附件)、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含附件)
l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stes.tyc.edu.tw/113schoolmagazine/%E9%A6%96%E9%A0%81
link to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AXdrxzgdGrHK7k94y0XMe7xqeUhT_qdG/view?usp=sharinglink to https://youtu.be/jJOMVWY3-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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