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19-03-05 | 點閱數: 267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林語軒
電話:(03)3322101#7420
電子信箱:1001024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觀音區上大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5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108001816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表件(1080018164_Attach01.pdf、1080018164_Attach02.docx)
主旨:為辦理本市108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辦理。
二、旨揭作業自108年3月25日(星期一)起至同年4月26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逾時不予受理,各項繳交表件及收費如下:
(一)申請研究著作逕予核分者,依審查要點第7點第2項規定繳交相關資料,並每人酌收新臺幣300元整。
(二)申請研究著作審查者,依審查要點第7點第3項規定繳交相關資料,並每件酌收新臺幣3,000元整。
三、上開費用由送審作者全額自行負擔,並連同著作正本依規定期限內逕送本市同安國小(教務處)。
四、倘著作符合本要點第5點各款,惟尚未核予著作分數者,請務必依規定辦理,以免影響自身參加相關甄選之權益。
五、本案攸關教師權益,請務必轉知。
六、檢附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及相關附件各1份。
正本: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副本: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含附件)、本局國中教育科(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