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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19-04-02 | 點閱數: 41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陳欣慧
電話:3322101#7416
電子信箱:him53fui3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觀音區上大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2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108002640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宣傳海報電子檔(1080026408_Attach01.pdf)
主旨:轉知教育部108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相關訊息,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3月26日臺教社(四)字第1080041845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教育部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請各校轉知現職編制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學生等相關人員踴躍報考。
三、旨揭認證考試訊息摘要如下:
(一)考試日期訂於108年8月10日(星期六)舉行,並自同年4月12日至同年5月10日受理網路報名及提供團體報名服務。
(二)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
(三)認證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08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網址:https://blgjts.moe.edu.tw)。
(四)相關考試詳情可電洽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02)2321-0191;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
四、為推廣旨揭考試,特開放全國國民中小學申請認證教具(限量2,000份,依申請填報時間之順序發放,送完為止),詳細內容及相關規定請詳閱線上申請表:https://goo.gl/forms/M1onXwYI55ZlHjzT2。
五、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請各校踴躍協助學生進行團體報名。協助報名之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認證托特包(限量500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108年6月上旬於認證官網公告獲獎名單,並於108年6月中旬統一寄送。
六、請各校協助將相關訊息登載於電子跑馬燈、布告欄等處進行宣傳。
七、檢送旨揭考試宣傳海報電子檔1份供參。
正本: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桃園市桃園社區大學、桃園市中壢社區大學、桃園市八德社區大學、桃園市蘆山園社區大學、桃園市新楊平社區大學
副本:本局終身學習科(含附件)、本局國中教育科(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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