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19-05-17 | 點閱數: 38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借調教師 謝承祐
電話:03-3322101#7417
電子信箱:yu11229@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觀音區上大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16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108004056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07年度「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檢討會議暨108年度「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籌備會議會議紀錄、客家委員會108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實施計畫(1080040567_Attach01.pdf、1080040567_Attach02.pdf)
主旨:檢送客家委員會107年度「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檢討會議暨108年度「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籌備會議紀錄及實施計畫各1份,請貴校(園)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8年5月6日客會文字第1086100640號函暨該會同年5月10日客會文字第1086100699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實施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比賽時間及承辦學校:
1、北區初賽:108年10月19日(星期六)舉行,臺北市中山區吉林國民小學承辦。
2、總決賽(含頒獎):108年11月16日(星期六)舉行,臺中市東勢區新盛國民小學承辦。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各分區初賽及總決賽皆採線上報名(報名網站:http://school.hakka.gov.tw),各分區初賽報名截止日期均為108年9月30日(星期一)止。
(三)有關客語歌唱表演類之行政費用調整如下:
1、初賽:每校參賽1組之行政費用為新臺幣(以下同)8,000元;每校參賽2組以上之行政費用,每增加1組增加1,500元。
2、總決賽:每校參賽1組之行政費用為4,000元;每校參賽2組以上之行政費用,每增加1組增加750元。
三、本局同意核予參與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因競賽適逢例假日,參與教師得於競賽結束後1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
四、檢附107年度「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檢討會議暨108年度「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籌備會議紀錄及客家委員會108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實施計畫各1份或請至本局(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
正本:本市各市立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各私立幼兒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