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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19-05-30 | 點閱數: 592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函
地址: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331號2樓
承辦人:蘭育珊
電話:(03)4583860
傳真:(03)4583672
電子信箱:teuniontw@gmail.com
受文者:桃園市觀音區上大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30日
發文字號:桃市教工字第108000007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本市國民中學教師比照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市內(外)教師介聘作業之數位學習研習時數採計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8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積分審查參考原則」第(五)點及「桃園市108年國民中學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積分審查注意事項」第九條,「教師參加網路文官E學院、地方E學中心及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等數位學習時數,需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可,方可採計。」,合先敘明。
二、查 貴局108年4說30日桃教小字第1080034946號函,同意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介聘採計「國家教育研究院數位學習平台、教育部數位學習平台、科技部科技大觀園、客委會哈客網路學院、文化部藝學網、高雄市政府港都e學苑、臺北市政府臺北e大、國網中心知識大講堂及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等」,教育部同意合作單位之研習時數。
三、基於平等原則,建請 貴局辦理國民中學教師申請市內(外)教師介聘作業之數位學習研習時數採計,應比照辦理,以維護教師介聘權益。
正本: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副本:各級學校工會支會、本會
理事長 余章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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