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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6-10 | 點閱數: 194
一、 依教育部110年6月7日通報辦理。
二、 請貴校(園)於維持基本校(園)務運作及線上學習需要之前提下,仍依本局110年5月26日桃教人字第1100047389號函辦理。
三、 停課期間,高中以下學校(含幼兒園)之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各校(園)教務及學務單位應調配必要人力(含行政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及照顧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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