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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11-01 | 點閱數: 140

函轉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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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師借調原則376735100E_1100099371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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