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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呂慧鈴 - 教務處 | 2015-09-21 | 點閱數: 801

主旨:有關教育部「推動高齡自主學習團體終身學習活動試辦計畫」,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9月16日臺教社(二)字第1040125956號函暨交通部104年9月15日交安字第1045012586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高齡學習永續發展趨勢,減少高齡者交通事故,教育部會同交通部委請相關單位培植「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並核定及輔導帶領人成立「高齡自主學習團體」,鼓勵以自主自助方式,深入社區、偏鄉地區辦理高齡、家庭、交通安全教育課程及宣講活動,擴增高齡者及其家庭成員參加終身學習活動及交通安全教育之機會,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揭計畫執行期程為104年9月2日至105年12月31日,為利本培訓階段順利執行,瞭解計畫之施行與活動方式,教育部將於104年9月22日、23日、29日、30日辦理分區說明會,報名時間於104年9月14日至21日,請上教育部樂齡學習網(https://moe.senioredu.moe.gov.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15090008&Rcg=5)填寫報名資料。 
四、培訓對象及報名資格如下:
(一)經教育部樂齡教育專業人員培訓通過,持有證明書者,含樂齡教育講師、樂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樂齡導覽帶領三、旨揭計畫執行期程為104年9月2日至105年12月31日,為利本培訓階段順利執行,瞭解計畫之施行與活動方式,教育部將於104年9月22日、23日、29日、30日辦理分區說明會,報名時間於104年9月14日至21日,請上教育部樂齡學習網(https://moe.senioredu.moe.gov.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15090008&Rcg=5)填寫報名資料。 
四、培訓對象及報名資格如下:
(一)經教育部樂齡教育專業人員培訓通過,持有證明書者,含樂齡教育講師、樂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樂齡導覽帶領http://moe.senioredu.moe.gov.tw)及培訓受託機關網站下載。
七、本計畫如有疑義或未盡事宜,請洽詢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廖翊琳小姐,聯絡電話:(02)7736-5532,E-mail:lisaliao@mail.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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