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桃園市109學年度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簡章」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暨桃園市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工作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鑑定相關訊息摘錄如下(詳如鑑定簡章):
(一)鑑定對象:
1、設籍本市(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一人共同設籍)。
2、年滿五足歲以上未滿六足歲(103年9月2日至104年9月1日出生)。
3、身心發展狀況良好,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經家長或監護人初步評估提早入學對兒童學習有助益者。
(二)報名及鑑定期程:
1、初審及初選報名:109年1月1...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