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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長 - 輔導室 | 2021-07-08 | 點閱數: 236
相關文宣宣導 內政部警政署「全國宣導素材資料庫雲端硬碟」(https://goo.gl/PcLIJ3)及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 教育司「防治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http://enc.moe.edu.tw/)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7-06 | 點閱數: 372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6月30日總處培字第1100025228號函及本府人事處案陳教育局同日桃教人字第1100056389號函副本辦理。 二、 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10年6月23日發布略以,為確保國人健康,全國再同步維持疫情三級警戒2週至110年7月12日止。教育部嗣於同日配合指揮中心指示,宣布於三級警戒期間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仍請所有學生(學童)停止前往,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園上課,合先敘明。 三、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訓育組長 - 輔導室 | 2021-07-05 | 點閱數: 209
聰明的消費者,為保障您的安全,慎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公共營業場所。 公共營業娛樂場所應依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以免受罰。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21-06-15 | 點閱數: 385
一、 依教育部110年6月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70291號函辦理。 二、 查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第1項)教師薪級經敘定後,如有不服,得於接到敘薪通知書之次日起30日內敘明事實及理由,並檢附有關證件,送請學校依第3條第2項規定程序於30日內重行敘定,或依教師法提起救濟;如有顯然錯誤,或有發生新事實、發現新證據等行政程序再開事由,得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第2項)依前項申請重行敘定者,其事實或理由如有須查證者,教師得報准延長其期限,以本學期終了前為限。但教師接到敘薪通知書至本學期終了之期間未達30日或已逾本...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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